9月26日,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鼓励拟换房人、开发企业与经纪机构签订三方服务协议,锁定新房房源并设定一定期限的“免责期”,“免责期”内若旧房售出,则新房购买继续进行;若旧房未售出,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条件解除认购协议。
据悉,本次活动计划实施时间为2024年9月~2025年9月,到期后视情延续。
参与主体为全市范围内“以旧换新”换房人、新建商品房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换房人、开发企业与经纪机构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换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缴纳一定金额定金,设定一定期限的“免责期”锁定房源;同时换房人委托一家新房项目合作经纪机构委托挂牌出售旧房。“免责期”内若旧房售出,则新房购买继续进行;若旧房未售出,则认购协议无条件解除,定金退还换房人,交易双方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免责期”具体以三方约定为准,一般可为三方服务协议签订日起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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