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近日,省住建厅下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试行)》。《标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依据《标准》,黑龙江省技能工人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工种类别包括砌筑工、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等,技能工人需培训合格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能人员执业培训合格证,或人社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施工现场,技能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合计数量不得低于N(技能工人数量)的1%,中级工不得低于N的3%,初级工不得低于N的6%。
本标准所要求的人员配备标准为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等大型公共建筑、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应当在配备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技能工人比例。
《标准》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技能工人技能水平和配备标准的监督检查,将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达标情况纳入相关诚信评价体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充分发挥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推动实现技能培训与现场施工相互促进;要按照本标准要求配备技能工人,落实实名制管理各项要求,并做好技能工人等级信息录入、更新等工作。
来源:冰城+客户端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