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确定 6 项竞赛活动为 2021 — 2022 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
省教育厅要求,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对名单内的竞赛加强监管,对名单外的违规竞赛严肃查处,切实发挥办赛的素质教育导向作用,维护良好育人环境。
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致竞赛活动被省教育厅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
竞赛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 " 零收费 ",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举办竞赛过程中,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
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做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来源:ZAKER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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