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经济活力的重要来源,是吸纳就业的 " 主力军 ",今年以来,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先后出台,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截至 2021 年第三季度,我省累计有 4.2 万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 20.07 亿元,户均减免税额 4.77 万元,较去年同期新增减免税额提高近三成。
哈市一家建设公司 2021 年三季度实现销售收入 44 万,月销售额不到 15 万元,享受到了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在第三季度少缴税金 1.3 万余元。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 万元资金的数额不大,但对于一个小企业来说可以产生更大效益,用在人员培训、项目改造等方面都会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被进一步调动起来。"
据统计,今年 1 至 10 月,黑龙江省共有 10.3 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 3% 减按 1% 征收增值税政策,减征增值税 14.3 亿元。同时,今年 4 月 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实施以来,4 月至 9 月,全省共有 3.9 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 5 亿元。
与此同时,今年出台的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也让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减免。
目前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采取 "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 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预缴申报页面进行自主申报。通过系统判别企业符合小微新政——自动带出减免税额—— " 申报即享受 " 的方式,进一步简化了流程,也为纳税人节省了时间。
来源:ZAKER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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