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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消防设计遗留问题集中整治
来源:ZAKER 哈尔滨2021-05-06 14:16:07

  近日,省住建厅向省内各地下发关于征求《关于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安全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讨论稿)意见的函。到 2024 年 6 月底前,我省基本解决涉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安全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依据《方案》,此次整治范围为:1、1998 年 9 月 1 日《消防法》施行以前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对未履行消防设计验收手续的,主要通过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安全人防技防措施,强化建设工程火灾风险防范。2、1998 年 9 月 1 日《消防法》施行以后至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实行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和备案的建设工程。

  主要整治以下问题:必须审验项目(特殊建设工程类),包括消防设计未经依法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未经依法验收合格的;仅需备案项目(其他建设工程类),主要包括消防设计、验收未经依法备案的。

  《方案》提出,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部署摸底阶段。各市县政府全面动员部署、落实部门责任分工、确定工作推进方案,组织调查摸底,形成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录入和上报相关信息。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集中整改阶段。各市县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摸底问题清单、整治台账和整治措施要求,督促责任主体加快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必须审验项目(特殊建设工程类)应在 2022 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仅需备案项目(其他建设工程类)应当在 2023 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市(地)政府组织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自查验收,并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将自查验收结果上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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